1楼 主题:幸福的权利

发表于 2010-01-19 13:41

“妈妈,我什么时候可以结婚?”参加完亲戚的婚礼回家,女儿突然这样问母亲。

 

    母亲吃了一惊,女儿是先天的智力障碍者,这年30岁。
    回想几年前,有一天女儿从福利工厂下班回家,脸上的表情很迷惑又很兴奋,与往常大不一样。问她遇到了什么事,女儿说:“妈妈,今天有人摸我。”母亲很紧张:摸你哪里?女儿指指乳房和下身。母亲的心情很复杂,女儿大了,她脑子残身体不残,有感觉也有需要。一个难题摆在了自己面前。

 

       从小到大,母亲让女儿学习走路,学习说话,学习做简单的事情。学习与人正常相处,每一步都万分艰辛。现在女儿想结婚,纵然有再多的麻烦和问题,为什么不能克服,为什么不能满足她?

 

母亲对女儿说:好,好,妈妈一定帮你找。

 

      得找一个与女儿各方面条件相当的人,因为不平等的婚姻不能幸福,这是母亲的前提。

 

      磕磕绊绊的相亲过程省略不说,终于结婚了,登记那天做婚前检查,母亲看着两个人拿着尿杯嘻嘻哈哈到处乱跑,不知该哭还是该笑。

 

      当然不可以生小孩。因此最操心的事,就是避孕。女儿结婚10多年,每个月母亲都提心吊胆,按时送针送药,经常带女儿去医院检查,总算没出过任何差错。

 

     让母亲欣慰的是,女儿的婚姻生活还算幸福,她觉得老公是世界上最能干的人,两人说说笑笑,你打来我打去,打重了就向妈妈告状,妈妈批评女婿几句,女儿立刻护着他。永远是两个孩子。

 

     母亲70多岁了,操劳了一辈子。有人觉得她选择让女儿结婚匪夷所思,在大多数人看来,残疾人只要生存有保障就蛮好了,选择让女儿结婚,母亲的包袱从一个变成了两个。可是这位了不起的母亲淡淡地回答了人们的困惑:女儿有幸福的权利。

此帖子已经被植被于2010年01月19日 13:42:20编辑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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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楼 回复:幸福的权利

发表于 2010-01-19 14:36
好妈妈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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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楼 回复:幸福的权利

发表于 2010-01-19 14:41
再见有点感动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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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楼 回复:幸福的权利

发表于 2011-12-11 20:12

幸福面前人人平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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